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台灣與澎湖被戰敗的中國割讓給日本,五月二十五日「台灣民主國」正式成立,原來的台灣巡撫唐景崧被推為總統,隨後日軍於五月二十九日於澳底登陸,六月三日攻陷基隆,台灣民主國總統唐景崧卻在六月四日化妝成阿婆,帶著銀子搭上德國商輪鴨打(Arthur)號逃往中國廈門。這段被遺棄的歷史,是台灣人心中永遠的痛,憨厚的台灣人說這是「阿婆ㄚ浪港」。而現在,參選總統的馬英九卻被發現擁有美國綠卡,「阿婆ㄚ浪港」的歷史會不會再一次重演?已經成為選民心中最大的疑問。
馬提證明 疑點仍多
透過一連串針對「馬英九綠卡事件」的討論,多數台灣民眾雖未必能有申請美國綠卡的資格,卻都已變成綠卡專家。按照美國相關法律,綠卡失效只有兩個方式,一是填寫「I-407表格」,宣示放棄綠卡資格,另一種方式則是透過美國移民法庭判決綠卡失效。
許多真實案例也顯示,一年以上未進入美國,綠卡也不一定會被取消,許多綠卡持有人甚至兩、三年未進入美國,但綠卡並未被美國政府沒收,仍可正常使用,因此,一年沒回美國綠卡就會失效,並不是絕對的結果,馬英九所言「一年以上未進入美國」或是「申請觀光簽證進入美國」,最後仍必須透過移民法庭的判決,才能斷定綠卡是否失效。
也就是說,若按照馬英九到目前為止所提出的說法,他至今仍擁有「美國永久居留權」,已是不爭的事實。因為無法提出綠卡失效的具體文件,馬英九自從一月三十一日拿出一九九○年之後的護照部分影本以及部分年分的出入境證明之後,就不願再針對綠卡事件有所回應,但是,他至今所提出的說法,仍是疑點重重。
孤臣孽子 搶入美籍
首先,馬英九說他是為了申請助學貸款及在美國工作所需因而申請綠卡,然而申請助學貸款與工作都已被證實根本不需要特別申請綠卡,馬英九申請綠卡的真正原因為何?申請綠卡是申請歸化為美國公民的前一個步驟,當初在台灣風雨飄搖之時,馬英九難道不是曾經想當「美國人」嗎?
翻開市面上各種替馬英九宣傳、美化的傳記,馬英九從不吝於宣揚他有多「愛國」。一九七一年十月,蔣政權被逐出聯合國,那幾年,國民黨陸續發起許多「愛國運動」宣洩情緒,馬英九便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一九七一年美、日簽訂「琉球群島移轉協定」時,馬英九先是於四月十六日與台大學生代表到美國大使館遞交抗議書,隨後又於六月十七日參加由「台大保釣會」主辦的遊行,前往美國、日本大使館抗議。
一九六二年日本與中國建交,已從台大畢業正等待入伍的馬英九再度出現在抗議學生的隊伍中,他在松山機場向日本前外相椎名悅三郎丟雞蛋,他高舉抗議海報的照片還被登在英文【中國日報】上。
一九七八年美國與中國建交,已在美國哈佛大學攻讀博士的馬英九又出現在抗議的遊行隊伍中,他說自己不但整天看報紙尋找投書支持中華民國的美國人,還上電台、電視台和美國人辯論。馬英九說,他當時是「抱著孤臣孽子的心境」在美國參加各項愛國活動,誰想得到,他當時正擁有美國綠卡,和其他「孤臣孽子」一樣搶著當美國人。
愛國青年 愛當美人
馬英九另一項「愛國」事蹟,就是在哈佛大學求學期間主編《波士頓通訊》,一九七九年美國華府聯邦地方法院判決卡特總統無權單獨終止「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之際,馬英九於《波士頓通訊》發表「消除幻覺、自立自強」一文,他寫道「我們歡迎盟友,但絕不依賴盟友」、「豈可再鑽入『美國可恃』的幻覺中去」,呼籲國人自立自強,但實際上,這個愛國青年自己卻拿著綠卡「依賴美國」,鑽入「美國可恃」的幻覺中。馬英九還曾以「王紹陵」的筆名寫了一篇「偽君子的真面目」批評中國,如今自己也被掀開「偽君子的真面目」。
馬英九於一九八一年回台前夕在「留學生的十字架︱波士頓通訊選集」中「留學生的十字架」一文說,參與《波士頓通訊》的留學生有一個通性是「不求名利、熱愛國家、肯為理想奉獻」,「沒有人談綠卡、談高薪,大家關切的是國內的選舉與政治風氣,是如何在人才外流聲中加速科技內流。在這種氣氛下,大家對美國生活大多『心不在焉』,毫無『樂不思蜀』之意。因此大多數同仁很自然地在學成之後回國服務,繼續為同一個理想奮鬥」。
然而,「沒有人談綠卡」事實上可能是「人人有綠卡」,大家對美國生活不但「樂不思蜀」,而且還想直接當美國人,除非,能在台灣找到有名有利的工作。這些回國「服務」的《波士頓通訊》成員多數成為國民黨新貴,除了一回台就空降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的馬英九之外,創辦人關中一九七七年回台便出任國民黨青工會副主任,一九八一年出任台北市黨部主委,《波士頓通訊》成了這些「愛國青年」受到層峰青睞的跳板。
持有綠卡 刻意隱瞞
「愛國青年」的形象,讓馬英九受到國民黨高層的注意。一九七八年七月,馬英九以《波士頓通訊》主編身分回台灣參加「留學生海外問題研討會」並擔任領隊,國民黨秘書長張寶樹還特地安排返台的馬英九到中央工作會議進行專題報告;一九七九年,馬英九又應邀返國參加「華僑團結反共會議」;一九八○年,馬英九再以海外學人身分返台參加國建會,該年年初,馬英九更「奉命」編撰「高雄暴動真相」英文特刊,替國民黨美化「高雄事件(美麗島事件)」後大舉捉人的行徑。
一九八一年,總統府第一局局長周應龍出任國民黨文工會主任,第一局局長由副局長劉厚予升任,在馬鶴凌湖南同鄉周應龍的推薦下,懸缺的副局長由年僅三十一歲的馬英九出任,總統府秘書長馬紀壯親自通知馬英九回國任職。
根據馬英九一月二十九日的說法,他是在一九七七年取得綠卡,一九八○年代末期才不再使用綠卡。也就是說,馬英九於一九八一年九月起擔任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一九八二年起兼任蔣經國英文秘書、一九八四年起兼任國民黨副秘書長期間,都還瞞著蔣經國使用綠卡。
馬英九說蔣經國從來沒問過他綠卡的問題,他也未刻意隱瞞,因持有綠卡在當時並不違反政府規定,沒有所謂忠誠問題。持有綠卡在當時並不違反政府規定嗎?一九七九年蔣經國曾下令由調查局「人二」執行「公務員之忠誠查核業務」,一九八○年代便曾有公務員因持有綠卡而被迫去職,各機關也對公務員請假出國從嚴審查,為的就是要防止持有綠卡者赴美報到,可見蔣經國並非能容忍公務員持有綠卡,更何況是近在咫尺的秘書。
馬英九一九八六年才參加甲等特考獲得公務員任用資格,若是蔣經國知道馬英九仍在使用綠卡,身為沒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黑官」,馬英九只有面臨被解聘、永不錄用的後果,哪有可能仕途一路順遂?
馬英九真的未刻意隱瞞自己持有綠卡嗎?馬英九至今未能取得綠卡失效證明文件,但一九九○、九一年左右,人事行政局更曾行文要求各機關查報持有綠卡之公務員,當時陸續擔任研考會主委、陸委會副主委的馬英九卻未曾查報自己,顯見馬英九數十年來多麼刻意地隱瞞自己持有綠卡一事。
依親對象 顯然說謊
馬英九申請綠卡的時間點與方式也處處充滿疑點。馬英九聲稱他是一九七四年赴紐約大學攻讀法學碩士後才依親大姊馬以南申請綠卡,但對於究竟是哪一年申請綠卡,卻不願正面回答,面對媒體追問綠卡申請時間是否在一九七一年台灣被逐出聯合國的敏感時刻,馬英九回答說「當時還不曉得有綠卡」,這又是一個馬英九睜眼說瞎話的例子,一九七一年馬英九的姊姊們都已取得美國護照或是綠卡,他怎麼會不曉得有綠卡?
根據當時申請綠卡的狀況,以兄弟姊妹為依親對象是取得綠卡最慢的方式,大約要等六、七年,最快也要五年,馬英九卻僅兩、三年就拿到綠卡,馬英九要不是對於申請綠卡的時間說謊,就是對於申請依親的對象說謊,他依親的對象可能不是馬以南,而是父母,或妻子周美青。
假若馬英九依親對象真的是馬以南,又確實在一九七四年之後才申請綠卡,那麼出生於香港的馬英九當時可能還同時具有香港籍,並以香港籍辦理依親,享受香港的綠卡配額。根據一九四八年頒布的英國國籍法,在英國殖民地香港出生的馬英九可以取得英國「聯合王國與殖民地公民權(CUKC)」,也就是說,馬英九可能是以早期香港出生人士所持有的「英國屬土公民護照(BDTC)」取得綠卡,若果真如此,馬英九更應清楚說明他到底有幾本護照、幾個國籍。
馬英九說他一九八五年之後曾申請過美國觀光簽證,企圖藉此證明綠卡「應該」已經「自動失效」,但馬英九的說法,只是創造更多疑問。根據美國相關規定,持有綠卡者又申請觀光簽證,會被要求填寫「I-407表格」宣示放棄綠卡資格,可是馬英九卻又提不出放棄綠卡的文件,也拿不出美國移民法院判決綠卡失效的文件,甚至連那張綠卡都拿不出來,也因此,許多人更大膽臆測馬英九的綠卡或許早就因為已轉為公民身分而被收回,若真如此,那事情就大條了。
放棄綠卡 解民疑惑
當年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時,財政局長洪德生、交通局長濮大威都曾因雙重國籍而辭職下台,若是馬英九也有雙重國籍,不但根本沒資格參選總統,而且馬英九如果當選總統,為了隱瞞雙重國籍身分,也極有可能做出不利於台灣的承諾,就算馬英九僅僅只有綠卡,綠卡也屬於準公民權,他一天不去填寫「I-407表格」正式宣示放棄綠卡資格,也永遠有個把柄在美國手中。
曾經在美國擔任會計師的立委江昭儀也表示,根據美國稅法相關規定,綠卡持有者負有向美國納稅的義務,而且包括美國海外之收入都要繳稅,馬英九至今未正式註銷綠卡,因此他對美國政府欠稅的事實已經很明確,馬英九在台灣的收入如果沒有向美國報稅,美國政府可以無限期追溯刑責,最嚴重者更是需要坐牢,一般可以判三到五年。
江昭儀舉例表示,先前美國伊利諾州檢察總長收受的政治獻金未用完,後來因為與妻子打離婚官司,被妻子檢舉曾將該帳戶的錢用於聖誕節度假,因而被國稅局追究欠稅責任,還被判刑。若是有人以此疑點向美國政府告發,除非馬英九能夠提出歷年完整繳稅證明,否則馬英九將可能面臨美國刑責。
一九七五年四月二十九日西貢淪陷的前一天,越南總統阮文紹、副總統阮高祺雙雙逃離越南打算逃亡美國,其中,阮文紹還先飛到台灣避難再轉往英國與妻兒會合,然後才移居美國。台灣若發生動亂,具有美國永久居留權並有美國人女兒的馬英九會不會也來個「阿婆ㄚ浪港」?馬英九一天不拿出綠卡失效的證明文件,民眾心中的問號將一天比一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