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匪諜真害人 吳泰安推余登發下獄
李禎祥
2007/11/29 第610期
「匪諜」吳泰安案被經過加工,他依紙條緊咬余登發;但最後失去利用價值、被用車開往刑場的吳泰安,已來不及後悔,於是留下「對不起余登發」的遺言。

一九七九年五月二十八日,景美軍法看守所。一位五十四歲的中年男子吳泰安穿好西裝,擦好皮鞋,跟著獄卒走出牢房大門。他神色自若,認為即將恢復自由了;不僅恢復自由,而且調查局有一個課長的職缺正在等他。然而他失算了,囚車沒有載他前往調查局,而是直接開赴刑場。臨刑前,他才恍然大悟那句籤詩「蜻蜓飛入蜘蛛網」的意思。但後悔已經來不及了,他最後的遺言是「我很對不起余老先生」,並請執刑的憲兵把他最深的愧意轉告給前高雄縣長余登發,他也鋃鐺入獄。


吳泰安案 台灣政治案引爆點


上段是根據二○○四年發表的《台灣省議會時期口述歷史訪談計畫:余玲雅諮議長回憶錄》中,立委王幸男的口述內容「重建」吳泰安案的最後一幕。該案是一九七七年中壢事件之後、一九七九年底美麗島事件之前,台灣最大的政治案件,甚至可說是美麗島事件的遠因。王幸男即認為,本案引起余登發案,余登發案引起許信良案(橋頭事件),許信良案引起美麗島案,美麗島案又引起台灣政治的大變化,所以它是一個引爆點。


根據官方檔案和王幸男(在獄中與吳案被告同房,有許多第一手見聞)的口述來看,吳泰安案大致可分為「加工前」和「加工後」兩階段。前者要從一九七八年三月講起,當時有關單位查獲上千件從國外寄來的「告台灣同胞書」,上面署名「台灣自由民國革命委員會主席吳泰安」,內容呼籲台灣人要奮勇抗暴,準備革命,並印有藍、紅、綠的三色國旗。六月二十三日起,署名同上的四千多張宣傳單出現在北、中、南部各地。當時正值台美斷交前夕的敏感時間點,當局迅即成立「六二三專案」展開偵辦,不久就查出吳泰安的身分。


吳泰安,本名吳春發,彰化人,國小畢業,識字不多,卻自設神壇為人卜卦,屬於神棍之流。後來犯了詐欺罪,成了經濟通緝犯,逃亡日本(改名吉田勇)、阿根廷,並認識中國駐外人員。這位「老千」可能遇到更厲害的「老千」吧,經過一番統戰,遂有革命之志。除了按照台灣電話簿的姓名地址,從日本寄「告台灣同胞書」回國外,更於一九七八年六月十二日從與那國島偷渡回台活動。


膨脹案情 余登發被羅織罪名


根據一位被吳泰安的如簧之舌打動而參加「革命」的旅日台僑林榮曉在獄中向王幸男透漏,林榮曉曾問吳泰安,革命之事可否抽個籤?結果抽到五十八號籤,內容是「一隻蜻蜓飛入蜘蛛網」。林榮曉心裡想必毛毛的,吳泰安卻安慰他:「蜻蜓就是蔣經國。」


吳泰安回台後,就去找他的舊識推銷「革命」。他曾在台東海山寺的門口擺算命攤子,因而認識該寺住持釋修和(俗名李榮和)。根據官方檔案,吳泰安說服李榮和加入革命,李榮和並引介一些人加入,吳泰安在開會時大封官爵:李榮和為「台灣自由民國副主席」、莊勳為「陸軍副總司令暫兼總司令」、陳文雄為「東部最高指揮司令」、黃宗禮為「南部地區作戰司令」、許金看為「高雄作戰司令官」等等。但這個說法有違常理,殊為可疑,純屬乩童一人的「異想世界」還說得過去,不太可能這麼多正常人都跟他一起「起乩」。


《美麗島》雜誌曾針對吳案實地採訪幾名相關人士,與官方說法差距很大。根據一篇由艾琳達‧許心撰寫的「革命馬戲團的悲哀:吳案中被遺忘的人」,李榮和聽到吳泰安說要革命,就請他不要再來海山寺了。李榮和之所以涉案,是因為吳泰安片面封他軍職,又給他二十三張傳單,被吳供出來。其他有七名涉案人,也是因為和吳泰安見個面、握個手,就莫名奇妙被牽扯進來,他們的軍職都來自吳泰安的供詞。 吳泰安的供詞如果可信,余登發也不會入獄了;這些人很可能和余登發一樣,罪名都是經過設計的;換句話說,這時已進入吳案的「加工後」階段。他們會被加工,可能是要膨脹案情的「嚴重性」;因為和中國駐外人員接觸而回台搞革名的吳泰安,是「匪諜案」的不二人選,必須把案子做大,才可以用來咬余登發。


匪諜遺言 自責對不起余登發


據王幸男口述,吳泰安案加工的關鍵人物,是一個外省青年邵翠華。他曾在警總任職,因為犯案被關,在軍法看守所扮演「傳遞人」的角色,替警總傳條子給吳泰安,每次吳泰安出庭應訊,拿紙條出來講,就是透過他傳達的。吳泰安照條子的指示緊咬余登發不放,據說他事先得到交代,「他會判死刑,但是不要怕,因為這是判給社會看的;三個月後就會放他出來,並在調查局給他一個課長當。」王幸男說:「這個案子的過程就是有人一直都在騙他。」最後失去利用價值的吳泰安自責「對不起余登發」的遺言,就是邵翠華傳紙條告訴王幸男的。


「吳泰安案」如何過渡到「余登發案」?主要來自官方宣稱的吳泰安三訪八卦寮余宅,第三度得晤余登發時,余登發表示台灣應先用「和平包圍」,待時機成熟再由中共解放。對吳泰安的行動,則說「要做你就去做,我到時再看」,於是余登發被扣上「知匪不舉」的罪名。


但根據《台灣省議會時期口述歷史訪談計畫:余陳月瑛訪談錄》(二○○一,台灣省諮議會),余陳則有完全不一樣的回憶內容。第一次吳泰安來到漁塭,剛好余陳的丈夫余瑞言在巡魚塭,吳問這裡是不是余登發的魚塭?他說:「對,不過他不在。」過了幾天,吳來到八卦寮,交給余瑞言一張紙,說要請余登發做「統一司令」。這兩次余登發都不在。第三次吳又來訪,還帶了兩個人,余陳回憶說:「後來才知道原來那兩個人可能是有關單位安排好的證人,其中一個是我『家官』(公公)以前當縣長的秘書,另一個什麼名字我忘記了。他也跟我家官講,說要派他當什麼司令。我家官那時候就『你走走走!』把吳泰安趕走。」


入獄服刑 余家父子都被判刑


從余陳的口述來看,吳泰安三訪余登發,很可能是「有關單位」設計好的戲碼,由吳泰安配合演出。會選中余登發,一方面是地緣關係(吳回國後住高雄),一方面坐實台獨、黨外、共匪「三合一敵人」的抹黑理論,這是當時官方宣傳的主策略。王幸男認為,這個案子背後,涉及一個層級相當高的專案小組,包括警總和調查局的人;調查局辦案,應該是警總的人在操控。


余登發父子在一九七九年元月二十一日(隔天即發生橋頭事件)被拘提到案,同年五月二十八日判決。可憐的余登發,以七十六歲高齡(可能是白色恐怖中,入獄服刑最高齡的紀錄)坐著輪椅出庭應訊(姚嘉文擔任辯護律師),血壓起伏不定;他的兒子余瑞言則有肥胖症和疑似狹心症的情況,心臟和血壓都不正常。這兩個為老、病所苦的人,分別被判八年和兩年徒刑。一個從未謀面的神棍來他們家做了三次表演,就足以把他們定罪下獄,真是匪夷所思的奇案;但在當時,那卻是黨外人士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