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乾式貯存 安全無虞
李丹妮
2006/12/28 第562期
乾式中期貯存設施,在國際上已有十九年以上的安全使用經驗;而台電公司除了參照歐、美、日等核能先進國家的處理方式外,並依照我國法規,將高放射性廢棄物做最安全、妥善的處置。

核能發電帶給人類非常便利的供電系統,但是安全性與核廢料的處理,也與環境保護形成嚴重的拉鋸戰,核能發電的善惡兩極性,確實是人類科技史中少見的兩極矛盾。要徹底解決核能發電所帶給人類的危機感,核燃料處理科技的不斷進步,是突破核能發電的重要瓶頸。台灣缺乏能源,在替代能源發展尚未成熟之前,風力、火力,還有太陽能發電也都呈現不穩定發展的情況,核能發電是台灣產業與民生發展的重要基礎,這是無法爭論的事實。核能發電為人所擔心的,就是核燃料處置。核燃料如果沒有完善的處理配套科技,對環境與人體的傷害非常嚴重,台灣的核能發電爭議,也多由此而來。


低放射性廢棄物 減容成績很優異


核能發電所產生的放射性廢棄物,主要分為二種,分別是低放射性廢棄物,以及高放射性廢棄物兩種。其中,針對低放射性廢棄物的貯存和處置,在一九八二年,在蘭嶼貯存場啟用後,已經將低放射性廢棄物運至蘭嶼貯存場,歷年針對當地的環測結果也都符合法規要求。為了回饋鄉土,台電近年來也積極關心當地居民健康與環境問題,同時也每年對台電當地駐廠員工,進行全面體檢,目前的結果皆無異常。自一九九六年五月以後,因蘭嶼貯存場已貯滿,低放射性廢棄物不再運往蘭嶼貯存場。


對於越來越多的低放射性廢棄物,台電公司有效的以「減量」思維,從一九九一年開始設立減容中心,處理核一、二廠的可燃與可壓低放射性廢棄物。值得一提的是,核三廠的高減容固化系統,於一九九八年底啟用之後,固化廢棄物從當年的一百七十六桶,逐年降至二○○五年的十九桶,台電的減容成績相當優異。


高放射性廢棄物 三階段步驟貯存


 


另一種高放射性廢棄物,又稱為「用過核子燃料」,一向最受民眾關切。對於高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理,台電公司目前是參照國際間的作法,採取「水池冷卻、乾式貯存、最終處置」等三種方式進行儲放。其中,所謂的水池冷卻(濕式貯存)法,就是將用過核子廢料貯存於水池中,藉由封閉式冷卻水的循環作用,將用過核子廢料冷卻降溫,並且以水作為屏蔽,來達到對輻射的阻隔作用。


不同於濕式貯存,乾式貯存是將用過核子燃料貯存於密封金屬罐中,藉著空氣自然對流的作用,使餘熱自金屬罐外部表面帶走,然後藉由金屬或水泥作為屏障,以降低輻射強度。其實,兩種貯存方式都非常安全,唯一的問題在於,廢料剛從反應器退出時,具有高放射性與餘熱(又稱衰變熱),所以,目前包括台灣在內的國際核能先進國,都先採用濕式貯存法,待其冷卻之後再改用乾式貯存。


混凝土護箱屏蔽 比美國還多一層


台電公司發言人杜悅元說,目前除了核三、核四廠的濕式貯存池,可容納四十年的儲存量之外,核一、核二都只有三十年容量,現有的水池容量有限,不足以存放運轉期間所產生的高放射性廢料。其中,最早商業運轉的核一廠,濕式貯存池的容量最為吃緊,預估容量將在二○一○年三月達到飽和,因此,台電目前正計畫建置乾式貯存設施。


對於乾式貯存設施的興建,台電計畫引進二十五個美國的混凝土護箱,並考量台灣狀況,作部份變更。每一個混凝土護箱,可貯存五十六束用過核子廢料,進行貯存時,先將五十六束的核子燃料置入厚達一.五公分的不鏽鋼槽,槽中灌入惰性氣體「氦」,第二層再包上厚達七十二公分、高五.七四公尺的混凝土護箱。不同於美國的乾式貯存,台灣乾式貯存槽,在混凝土護箱的外層,還會再包一層三十多公分厚的屏蔽,比美國多一層,安全效果也更好。


乾式貯存不興建 缺電成本多一兆


由於核一廠的高放射性廢料貯存水池即將於二○一○年貯滿,台電必須在二○○七年開始興建乾式貯存設施,並在二○○九年完工。核二廠則必須在二○一○年動工興建,於二○一三年完工,同時開始接收高放射性廢料。杜悅元表示,如果貯存設施無法如期完工,核一廠的兩部機組將被迫停機,造成約一百二十七萬千瓦裝置容量的損失,並且會降低備用容量率約百分之二.八,將影響供電穩定,未來限電機率可能會增加。由於低成本的核能發電基礎停機,將因被迫以高成本的油、媒、天然氣替代,而增加調漲電價的壓力。且每年將少發一百億度的無碳電力,及增加約兩百億元的燃料支出,產業每年也需多負擔約一兆元的缺電成本。


台電認為,規畫中的乾式中期貯存設施,在國際上已有十九年以上的安全使用經驗,並且沒有發生危險事故之虞。杜悅元分析,根據台電公司和原能會輻射偵測中心共同執行的歷年輻射監測結果顯示,核能電廠(含所貯存的放射性廢棄物)附近的環境輻射劑量率,目前一直都在自然背景輻射變動範圍內;核能電廠可能造成的廠外最大個人年劑量,約一年○.○一個毫西弗,遠比法規限值一年一毫西弗為低。此外,不及台灣地區自然背景輻射,一年二毫西弗的百分之一。而高輻射廢料的乾式貯存設施,原子能法規對於廠界的年輻射劑量限制值為○.二五毫西弗,核一廠用過核子廢料的乾式中期貯存的設計值為○.○五毫西弗,為現有法規的五分之一。由此可證,核能電廠的營運與放射性廢棄物的貯存,不會對周邊環境和民眾的健康造成影響。


多重障蔽埋廢料 先進核能國採用


乾式中期貯存設施,在貯存期間,用過的核子廢料仍可取出進行再處理或最終處置。目前,國際採行再處理之國家,以法、英、日等國為主,美國過去採行直接最終處置的政策,但是,今年二月,美國布希總統宣布重新考慮採用再處理政策,並已編列預算,開始研究先進的再處理技術,以回收使用,用過核子燃料內所含的鈾及鈽等核子物質。而所謂的最終處置,國際上都一致採用深層地質處置,使用「多重障蔽」的概念,利用深層地質岩層的隔離阻絕特性,配合必要的工程手段,將用過核子廢料,深埋在地下三百至一千公尺處的適當岩層中,構成層層保護,使放射性物質不會返回人類生活的環境中。許多國際上的先進核能國家,都積極規畫或進行中。台電公司也已於二○○四年提報「用過核子廢料最終處置計畫書」,並且獲得原能會核備,目前台電公司正積極推動,持續進行選址、勘查與評估的步驟。


目前,乾式貯存設施興建計畫,環境評估之差異分析尚在環保署審查中,其水土保持計畫亦須經台北縣政府審查。過了這兩關之後,台電還要提報包括總合概述、設施設計基準、設施安全評估及輻射防護計畫等安全分析報告,待原子能委員會核可後才可以開始建造,建造完成後,還要向原子能委員會申請運轉後才可啟用。經由上述環保署及原能委員會的嚴格審查程序,外界民眾應可放心。


杜悅元表示,放射性廢棄物是核能發電必然的產物,在最終處置尚未完成之前,國際上普遍一致的作法,就是將廢棄物暫存在核能設施之內,因此,台電公司參照歐、美、日等核能先進國家的處理方式,並依照我國法規,將放射性廢棄物暫時存放在各核能設施,未來再送到最終處置場進行處置。為確保放射性廢棄物,暫時貯存設施周邊的環境保護與人員健康,台電公司也承諾會持續執行安全管制,及環境輻射監測,並且,會落實定期檢查,來確保安全無虞,為民眾的安全以及環境的永續把關。